對于試管嬰兒,相信大家都不陌生了,這個是目前解決不孕不育的最有效方法,給那些不孕人群帶來最后的希望。隨著醫療技術的發展,試管嬰兒也成功幫助很多患者實現孕育,給他們帶來希望。
而在2019年底,廣西就有一個公務員因為婚外生育被開除公職,原因是因為前妻通過試管嬰兒助孕生下孩子,做手術時,兩人已經離婚。那么這個到底是怎么回事呢?難道單身也可以做試管嗎?今天我們就一起來看看做試管必須要看的法律條文有哪些。
雖然說試管嬰兒已經幫助很多人實現孕育,但并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做,也不是所有醫院都可以開展試管嬰兒治療的服務。
對于試管嬰兒治療,國家也給出明文規定,只有符合法律條件要求,才能做試管嬰兒助孕。而法律條件主要包括以下幾點:
1、醫院的資質國家明文規定,人類輔助生殖技術必須在經過批準并進行登記的醫療機構中實施。此外,國家方面對醫療機構的人員、技術和設備都有著嚴格的要求,符合條件后還要經過醫院行政部門和專家的討論與檢查,這樣才能審核通過。
如果發現自己患有不孕不育,想通過試管嬰兒這一類的輔助生殖技術實現生育,那就一定要選擇一家有資質的醫療結構,這樣才能保證自己的利益,從而實現生育夢。
2、父母的資質相信大家都知道,試管嬰兒不是每個人都可以做,首先要具備做試管嬰兒的指征,而且需要具備雙方的身份證、結婚證、準生證,且符合國家計劃生育相關規定才能進行試管治療。
3、性別的選擇據遺傳學家認為,如果患者經過相關檢查,發現有可能生育相關遺傳病的孩子,法律會允許做試管嬰兒選擇男女。因為我國禁止進行無醫學指征的性別確診和判斷,所以大家不要盲目在意孩子的性別。
對于前面說過公務員因婚外生育被開除的事情,真相是這樣的:因為根據調查顯示,醫院每次都規定審查了該公務員與前妻的相關證明材料,并且保留復印件,其前妻也簽署《胚胎解凍和移植知情同意書》。但后面因為雙方隱瞞了婚姻關系,所以才被迫開除。
因此,做試管嬰兒助孕的同時,也要嚴格遵守試管的法律法規,不要刻意隱瞞自己的真實情況,以免發生不必要的損失。